欢乐拼三张退市公告活动规则
(1)未消耗完毕的虚拟货币,即钻石余额。
(2)2018年3月15日—9月10日期间(以下简称“180天内”),通过官方渠道充值的、未消耗完毕的虚拟道具(即游戏币)余额(存在上限限制,即虚拟道具与虚拟货币折算后应退还的额度不超过180天内的充值总额)。根据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》,游戏实际保存用户充值及消费等信息的期限为180天。
(1)《欢乐斗地主》:
钻石余额将按照1钻石(欢乐拼三张)=1钻石(欢乐斗地主)的比例兑换;
符合兑换条件的剩余虚拟道具(即游戏币),将按照10500游戏币=1钻石(欢乐拼三张)=1钻石(欢乐斗地主)的比例兑换,折算后不足1个钻石的按照1个钻石计算。
(2)《欢乐麻将》:
钻石余额将按照1钻石(欢乐拼三张)=1钻石(欢乐麻将)的比例兑换;
符合兑换条件的剩余虚拟道具(即游戏币),按照10500游戏币=1钻石(欢乐拼三张)=1钻石(欢乐麻将)的比例兑换,折算后不足1个钻石的按照1个钻石计算。
注:游戏礼包仅支持相同渠道和账号体系下兑换行为,安卓、微信渠道兑换比例相同。用户仅可兑换其中一款游戏礼包。
【举例】
例1:180天内共充值100元获得1000个钻石,钻石余额为100个,游戏币余额折算钻石为300个,则可兑换《欢乐麻将》或《欢乐斗地主》钻石400个。
例2:180天内共充值100元获得1000个钻石,钻石余额为100个,游戏币余额折算钻石为1500个,则可兑换《欢乐麻将》或《欢乐斗地主》钻石1000个。
例3:180天内共充值100元获得1000个钻石,钻石余额为0,游戏币余额折算钻石为1500个,则可兑换《欢乐麻将》或《欢乐斗地主》钻石1000个。
例4:180天内没有充值,钻石余额为0,有游戏币余额,不支持兑换。
例5:180天内没有充值,钻石余额为100个,有游戏币余额,则可兑换《欢乐麻将》或《欢乐斗地主》钻石100个。
(1)游戏内虚拟货币和虚拟道具的退款补偿比例为:
10500金币(欢乐拼三张)=1钻石(欢乐拼三张)
1钻石(欢乐拼三张)=0.1元人民币
(2)虚拟货币(即钻石)余额全额退款,不受180天限制。
(3)虚拟道具(即游戏币)仅针对180天内通过官方渠道充值的用户退款。
(4)退款存在上限限制:若虚拟货币(即钻石)及虚拟道具(即游戏币),折算金额总和(以下称“折算金额”)小于180天内充值总金额,则折算金额作为最终退款金额;如大于180天内充值金额,则上述充值金额作为最终退款金额。
【举例】
例1:180天内共充值1000元,钻石余额折算100元,游戏币余额折算300元,则总共退款400元。
例2:180天内共充值1000元,钻石余额折算300元,游戏币余额折算2000元,则总共退款1000元。(不得超过180天充值总额)
例3:180天内共充值1000元,钻石余额折算0元,游戏币余额折算2000元,则总共退款1000元。(不得超过180天充值总额)
例4:180天内没有充值,钻石余额折算0元,有游戏币余额,不予退款。
例5:180天内没有充值,钻石余额折算100元,有游戏币余额,则总共退款100元。